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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!花都一“商会”变恶势力犯罪集团,8人被依法提起公诉
提到“冰淇淋”三个字,
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好吃、想吃、喜欢吃,
但今天小编要说的是
一个想吃掉“冰淇淋”整个行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
被依法提起公诉的案例。
为更好控制花都区雪糕行业,本已在花都区雪糕批发行业处于优势地位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某、吕某某伙同毕某某、李某某、谭某某、胡某某等人以规范雪糕行业为名,召集经营雪糕批发的商户成立“花都区冰淇淋商会”,并担任商会会长、副会长等职位。
商会成立后,邱某某、吕某某等人以联合其他商户压价抢占客源、停止供货等手段为由,胁迫商会成员交纳会费,要求商户按照商会规定的统一价格批发雪糕,如商户不按其规定销售雪糕即对商户采取罚款、停货等措施,并联合生产商打压违规商户。
逐渐形成以邱某某、吕某某为首,毕某某、李某某、谭某某、胡某某为积极参与者,曾某某、袁某某为打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以“会费”、“罚款”为由敲诈勒索
部分雪糕批发商因不满商会的不合理规定、不信任商会会为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、不愿受到商会的约束等原因,不愿加入商会缴纳“会费”,邱某某、吕某某等人便以联合其他商户压价抢占客源、停止供货等手段胁迫被害人龚某某、陈某某、李某某缴纳会费人民币2万元,被害人雷某某、茹某某、张某某缴纳会费人民币5000元。
2018年6月,商会以被害人龚某某低价销售雪糕违反会规为由,以停止供货、聚集人员骚扰等手段敲诈勒索龚某某5000元人民币。
为非作恶,多次寻衅滋事
因该行为违反了商会规定,2017年5月一天晚上,商会安排监督员去到被害人曾某某、李某某的两家百货商店,持斧头对商店内的冰柜进行打砸;2017年6月一天晚上,吕某某安排监督员去到被害人林某某的百货商店,持石块对商店内一台冰柜进行打砸。商会以寻衅滋事的手段达到威胁、控制雪糕行业的非法目的,令人心惶惶。
扰乱经济社会秩序,社会影响恶劣
“花都区冰激凌商会”在首要分子邱某某、吕某某的统一组织、领导下,看似维护正常经营秩序,但实质是欺行霸市,为维护集团的共同利益,独占市场,无视国家法律,成立“地下执法队”,攫取非法利益。
其行为不但侵害人民群众人身、财产权益,也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有别于普通刑事案件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人员较多,有明显的首要分子,重要成员基本固定,在其集团违法犯罪活动中分工负责,互相配合。其中犯罪嫌疑人邱某某、吕某某负责对商会进行管理;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主要负责商会资金管理;犯罪嫌疑人李某某、毕某某、胡某某积极参与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,犯罪嫌疑人曾某某、袁某某作为打手实施监督商户及打砸冰柜工作。因此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认定以邱某某、吕某某等人为首的“花都区冰激凌商会”为恶势力犯罪集团,并对各成员参与实施的犯罪活动追究刑事责任。
花都区检察院于2019年11月20日依法对邱某某等八人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。
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
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,
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,
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,
维护花都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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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方式
(一)电话举报:
花都区公安分局电话:020-86832973(24小时受理);
花都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:020-86889836(工作时间受理);
(二)信件举报:
花都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件地址:迎宾大道89号区政府531室,邮编:510800。
举报奖励
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,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;根据《花都区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奖励实施办法》规定:
(一)涉黑案件视情奖励人民币10万-20万元;
(二)涉恶案件视情奖励人民币3千-5万元;
(三)举报涉黑涉恶特别重大线索视情最高奖励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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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花都检察、往期今日花都
编辑:花无缺
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:花都区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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